2016中秋、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情况汇报
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
2016中秋、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情况汇报
根据泰纪办发〔2016〕34号文件精神,我校十分重视中秋、国庆期间作风建设,认真落实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、《廉政准则》、《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、市委的要求上来。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:
一、领导坚强有力
为了认真抓好中秋、国庆期间作风建设,我校成立了由李校长任组长,各位副校长为副组长,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,为我校这次专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。校领导高度重视,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并解决,促进了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二、学习宣传到位
接到通知后,学校召开了全体行政人员会议,组织再次学习了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、《廉政准则》等文件,李校长对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,并对各位行政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。要求行政人员在两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,坚决杜绝违纪行为。同时,学校通过校园网、橱窗、校园广播等媒介,大力宣扬廉洁、勤俭的高尚风气,营造了浓厚的氛围。
三、措施扎实有效
为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,学校对照规定,狠抓落实。开展自我检查,聚焦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,重点加强对以下几个违规问题的自我检查: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、公款购买赠送、发放礼品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、公款旅游问题等。坚持群众路线,学校要求所有的行政人员深入教研组、备课组,通过座谈会等形式,了解群众的看法,倾听群众的心声。解决群众困难,学校党政干部深入社区,为民办实事,办好事,了解帮扶对象目前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。
四、注重监督检查
为确保工作出成效,我校建立了监督机制,并要求党员干部之间互相监督,要求大家管好自己、管好家属、带头过健康、文明、俭朴的节日。学校还聘请了党风行风监督员,通过走访、暗查等形式,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。在学校大门口公布举报电话、邮箱,接受社会、家长的监督。同时,学校明确将检查、督查结果与年终考核、职称评聘等挂钩。
在中秋、国庆期间,我校严格遵守上级有关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,规范自身行为,不能做的坚决不做,不该发的坚决不发,无一人违规违纪,真正过了一个文明、俭朴的节日,树立了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。
2016年9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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